根據(jù)《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文件規(guī)定,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承擔了肥城市儀陽街道辦事處鹿家溝村13#-15#住宅樓、1#沿街商業(yè)樓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最終編制了調查報告,報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項目概要
地塊名稱:肥城市儀陽街道辦事處鹿家溝村13#-15#住宅樓、1#沿街商業(yè)樓建設項目地塊
地理位置:位于泰肥一級路以北,肥城市儀陽街道辦事處鹿家溝村,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750739477,北緯35.153491159
地塊面積:地塊占地面積為13331平方米
四至范圍:調查地塊北側相鄰地塊在2015年之前一直為農用地,于2015年建成蠶蛹養(yǎng)殖棚,并在后期擴建,于2019年拆除,同年建成工地板房;南側相鄰地塊在2019年之前一直為農用地,于2019年作為施工空地使用;東側相鄰地塊一直為農用地;西側相鄰地塊一直為鹿家溝村住宅樓。
地塊用地性質:居住用地
委托單位:肥城市儀陽街道鹿家溝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報告編制單位: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二、初步調查結論
根據(jù)本次調查結果,調查地塊和相鄰地塊當前和歷史上不存在確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認為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環(huán)境狀況可以接受。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該地塊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活動可以結束。